
国务院新近制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将于2019年9月1日施行。为进一步促成专业律师与政府决策法律事务的合作,我所召开了以政府决策法律事务为主题的论坛活动。本次论坛邀请到的主讲嘉宾是我所高级合伙人郑冠律师。与会人员有我所主任邱世枝律师、我所高级合伙人刘斌律师、任桂明律师、陈洪亮律师、上海市国雄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国雄律师以及来自大成律师事务所、京师律师事务所的青年才俊。
本次论坛活动在我所季家琛律师的主持下进行。
邱世枝主任在演讲开始前作了简短的开场。他认为目前中国政府决策法律事务的市场有所缺失,并且上海所处的优势地位使它在长三角乃至全国范围内可以率先实施专业律师与政府决策法律事务的合作。通过利用上海政府决策的先导性,可将律师与政府部门成功合作的模式推向全国,从而拓展律师业务的新领域。
郑冠律师作为前市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及前法官,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企业合规性审查等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此次郑冠律师以政府决策法律事务前瞻性思考为主题发表了主旨演讲。
郑冠律师在演讲中指出:一、暨市政府法制办划入市司法局以及作为2020年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心任务的法治政府背景下,公民的权利意识逐步增强,对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核也有了新的较为严格的要求。二、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合同的审核、行政诉讼中政府不利地位的扭转都需要寻求体制外的律师来尽可能地完善法治政府的法律事务决策。三、面对目前政府合作律师服务质量低下的现状,通过一个专业的政府决策法律事务团队,提供高效、规范、合理的高质量服务,将会冲破原有政府合作律师的合作关系,成为新的承接政府决策法律事务的成员。四、通过争取当地政府的法律顾问,不仅可以提升律师事务所在当地的影响力,还可以参与当地的城市发展建设。与当地的大型企业进行间接合作,从而获得接洽机会争取法律事务的直接合作,拓宽业务范围。
演讲结束后,参会人员提出了专业律师该如何与政府沟通展开合作、政府固有的合作律师链接该如何打破、行政合同审核中所存在的不足等问题,郑冠律师予以一一解答。除此之外,赵国雄主任作为上海市司法局的法律顾问,对政府在法律决策事务中的既有问题作出了分析。对政府决策法律事务专业团队建设的必要性和政府决策法律事务与专业律师的合作的前景予以赞同。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声中,法治政府建设换挡提速,依法行政工作已经驶入快车道。国家法制建设、政府法律事务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等政府法律事务将势必与专业律师进行合作,如何在此契机下争取政府决策法律事务的合作,是律师拓展新型业务的一项重大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