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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信论坛第一季第十场研讨记录

诉讼案件律师实务



  时间:2016年7月1日 15:00-17:00

  地点: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第一会议室

  主讲:顾家平 高级合伙人/律师

  主持:王新波 高级合伙人/律师

  记录:赵晶 律师


第一部分 如何接待当事人,如何接案

 

  一、第一次接待当事人时,律师要以了解主要案情和部分信息为主要目标。

  主要掌握以下几个要素:

  1、案件的标的。

  2、时效,如果已明显超过时效,接案应当谨慎。

  3、管辖,考虑是否具有地方保护主义等不利于办案的因素。

  4、当事人的经济实力。

  如果以上四个要素中,当某一要素不具备时,应当谨慎受理,甚至不受理。

 

  二、收费

  1、固定收费,一般按照行业标准,根据可能付出的工作量来收取。

  固定收费的付费进度,要求当事人一次性付清,如果为分期付费,第一次开庭前付清。

  2、风险收费。

 

第二部分案件的处理

 

  一、案件受理后,需向当事人索取材料,理清法律关系,查找对应案由,方便之后立案。

 

  二、查找相关法律法规。

  可运用网络搜索工具查找类似案例及其他律师的观点,找到相关法条。另外,即使在一个案件中担任一方代理人,但仍可以换位思考,站在对立面去研究案件,考虑如何处理案件。

 

  三、诉讼方案的设计

  1、准备证据清单,罗列关键证据,并进一步罗列既有证据及需补充的证据,考虑哪些证据具有可补性,哪些证据无法补全,同时考虑如何弥补。

  2、取证,一般分为当事人取证,律师取证,通过法院调查令去取证及法院取证。

 

  四、文书制作

  1、起诉状的制作。

  2、答辩状的制作,通常不要在开庭前提交答辩状给法院,可以开庭时再提交给法庭。

  3、证据材料的制作,需要准备证据清单,并将证据编号,分组,整齐装订,并在首页写明“原/被告方证据”。

  4、代理词的制作。

 

  五、立案

  1、写诉状之前,可列明清单,将材料名称及所需份数列明,方便核对立案材料是否齐备。

  2、尽量由律师亲自前往立案,可以了解案件进展,也可以根据立案庭的反馈了解案件存在的问题。

 

  六、庭前准备

  1、根据对方提供的抗辩证据,补充我方证据。

  2、根据举证规则中列明的各类期限,如果在案件处理中来不及处理相关问题时,要及时提交书面延期申请给法官。


  七、出庭应诉

  1、可事先归纳争议焦点,或根据法官归纳的争议焦点来发表观点,不要过多地谈旁枝末节。

  2、关于当事人的出庭,要根据当事人的应变能力以及事情的真实程度决定是否让当事人一起出庭。

  3、在庭审中,要及时将对自己有利的观点或事实,或对方当事人陈述的不利事实做标记,在核对笔录时应重点关注,如有遗漏,应补充。

  4、第一庭开好后,需及时归纳和总结,决定是否调整诉讼策略及补强证据。

  5、整个程序走完时,应提交完整的代理词。

  6、法院判决后,应第一时间将判决书用EMS快递给当事人,并要求邮局出具签收单,或由邮局打印签收记录并盖章。


  八、关于平时看到的案例或法律文章,可分类保存,方便办案时查找。

 

注:本记录未经顾家平律师审阅,如记录有误或有遗漏,由主持人及记录人员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