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我所杨宏芹律师和张岑律师在上海交通大学互联网金融法治创新研究中心主办的《互联网金融法律评论》中,发表论文《第三方支付中沉淀资金的归属及监管研究》。
金融服务以及各种衍生产品在深度嵌入人们日常生活的过程中也增大社会的流动性、不确定性以及风险性。因此,互联网金融不能简单地理解为电子信息技术加自由竞争,还应该把金融与公权力的微妙关系以及适当监管的必要性纳入视野之中。对于金融而言,最基本的监管就是法治,互联网金融尤其需要拥抱法治。
支付作为交易的重要环节,结合网络技术,第三方支付在保证安全性的同时增强了支付的效率,促进了电子商务的发展。杨宏芹律师和张岑律师从物权视角及保管合同视角分析了第三方支付中沉淀资金的归属问题,最后从沉淀资金监管的角度分析了我国现状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她们认为第三方支付中的沉淀资金所有权应归属买方,并提出完善第三方支付的准入制度、制定合理的沉淀资金保障措施、建立合理的事前协商制度三个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