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年4月29日15:00--17:00
地点: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大会议室
主讲:刘斌 博士
主持:王新波 钱亮 周志微律师
记录:吴延佳 律师
讲 座 内 容
第一部分 赢得法官的好感
一、让法官看起来比较舒服
1、良好的气质形象
举例:穿职业装。
2、得体的言谈举止:
举例:尊重法官,称呼法官为××法官或××官职。
3、高度的敬业精神
举例:某执行案件比较偏远,法官不愿意前往查封,经律师多次前往法院与主办法官沟通,最终说服法官。
4、其他细节
举例:法律文书、证据用活页装,不要用胶装,方便法官装订;同时制作封皮、目录及页码,使法官看起来一目了然。
二、对案情非常清楚
1、在与法官讨论案件前,必须熟悉案情,否则使法官对律师的责任心、态度大打折扣。
2、采用记叙文的写作方式阐述案情(时间、地点、人物、事情经过)。
第二部分 赢得法官的信任
一、向法官提供有价值、有营养的法律依据
1、证明自己的观点是可被接受的
民事案件的裁判在于可接受性,法律是一门社会科学,法律实践和司法实践是社会实践活动,不存在绝对的对与错,其生命力更大程度上依赖于在于诉辩双方和社会的可接受性。因此,律师应站在客观的基础上努力证明自己的观点是可接受的。
2、说服法官最好的方式是举例子
复杂的法律理论通过简单的例子说明,如生活案例、法律案例。
3、庭审中捕捉法官的观点
庭审中,律师的要说服对象是法官,切勿把法官当法盲,大量阐述基本的法学理论。对法官针对性的发问,律师应及时捕捉法官的倾向、疑虑,并做出针对性的举证和阐述。
4、年轻律师一样可以取得法官的信任
相比大律师而言,年轻律师可以花更多的时间去研究案件,从而成为某类案件的专家。如在一起拆迁案件中,对方律师为专业拆迁律师,刘斌博士当时作为年轻律师,花了很长时间研究拆迁领域的法律法规,结果承办法官就案件的相关专业性问题私下咨询刘博士。
二、在诉讼的每个环节体现专业水平;
1、诉讼请求是否明确
2、诉讼请求是否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三、及时提交代理词和答辩状
1、即使开庭时发表了答辩意见,但庭后应及时提交书面答辩状及电子版,方便法官明确及采用辩护意见。
2、相对于代理词而言,答辩状更重要。因为法官在撰写判决书时,要针对答辩状逐一发表法律意见。
第三部分 其他几个问题
一、答辩状的书写
1、每段的标题应包括肯定的结论性意见,应用一句法官、百姓都能看得懂的话概括。
2、全文观点明确,论证勇敢。
3、每段内容层层推进,直奔主题。
4、不使用模棱两可、不确定的词语等。
二、代理词的论证
三、影响判决结果的因素
判决是情与法交融的产物。因此,博得法官的同情,可使法官的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做出偏向。
注:本记录未经刘斌博士审阅,如有任何不完善,由主持人和记录人员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