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证券举报人激励和保护机制的运作
SEC成立了举报人办公室(Office of Whistleblower)保证该机制的运作,帮助SEC及时发现和制止证券欺诈。举报人办公室由一名负责人、两名负责人助理、十二名律师、四名律师助理和一名行政人员组成。律师专门供职在举报人办公室,负责对外的公共交流和处理举报人提起的有关奖励金的诉讼。由于该机制设立的主要目的是用金钱激励个人举报违反美国证券法的行为,所以举报人办公室的主要工作是处理举报人奖励金申请的相关问题,另外还包括促进保护举报人措施的实施、收集举报人信息、与举报人联系和公共宣传等。
举报人从提供举报信息到确认其能否获得奖励金有一个必经的流程,这个期间可能长达几年,特别是当案件复杂的时候。举报人办公室在这期间承担大量的尽职调查工作,需确保每一个与奖励金相关的案件获得公平对待。从举报人举报到SEC判定是否给予其奖励金流程如图表1所示,下面对该流程进行简要介绍。
图表1截取自2018 Whistleblower Program Annual Report
举报人可以通过纸质邮寄或者网上在线申报的方式进行举报。SEC为了方便举报人提供举报信息,在官方网站开设了简便的举报入口,如图表2所示。如果举报人是匿名举报,那举报人的代理律师代举报人提交举报信息。根据2018年举报人项目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从2011年到2018年举报人提供的信息数量呈逐步增长的态势;举报信息所涉及的案件类型也多种多样,证券欺诈、公司披露与财务和操纵行为是涉及较多的控诉领域;举报人办公室在全美国甚至全世界极力推广该制度,整个美国2018年财政年度(2017年10月1日-2018年9月30日),SEC共收到来自除美国外的72个国家和地区的举报人提供的信息,除美国外,来自加拿大、英国和中国的举报人信息最多,分别是89条、85条,58条;中国的举报人信息有40条来自中国内陆,15条来自香港,3条来自我国台湾地区。自香港,3条来自我国台湾地区。
图表2截取自美国SEC举报人办公室官网,https://www.sec.gov/whistleblower/submit-a-tip
举报人办公室收到举报信息后,对信息进行调查、分析。在案件正式立案或者对违法者进行处罚后,如果案件处罚金额超过100万美元,举报人办公室会在其官网公布所涉及的诉讼通知(Notice of Covered Action,NoCA),如图表3所示。每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是NoCA的更新时间。从NoCA在网站公布之日起的90个自然日内,申请人应通过纸质邮件或者网上在线提交奖励金申请表至举报人办公室。申请人有义务及时提交奖励金申请表,如果晚于90个工作日提交申请表,SEC会否决其申请,除了因为申请人不可控制的原因导致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SEC有过因申请人超过90天提交申请表,而否决其申请的先例。按时提交奖励金申请表的意义在于给予所有潜在申请者同时得到公平评估的机会,因为一个案件并不只有一个申请人申请奖励金,上文中提及的2019年3月26日的案件,从SEC公布的最终裁决来看共有7位申请人提交了申请。如果举报人是匿名举报,在奖励金申请表提交时应该向举报人办公室披露自己的身份信息,以便举报人办公室审查举报人获得奖励金的资质。
图表3截取自美国SEC举报人办公室官网,https://www.sec.gov/whistleblower/claim-award
举报人办公室的律师与相关的调查员或者SEC的其他员工沟通,查阅举报人与SEC之间的沟通记录,了解举报信息与案件之间的联系,了解申请人对案件所作出的贡献,初步评估申请人的申请和资格。在此基础上,举报人办公室的律师对申请人是否满足受奖标准以及奖励金额作出初步报告,提交给索赔复审人员(Claims Review Staff)。举报人办公室律师的调查过程通常耗时很长。
索赔复审人员是由SEC执行部门的负责人(Director of Division of Enforcement)组成,由其作出是否通过申请人申请奖励金的初步决定书(Preliminary Determination)。举报人办公室会将初步决定书送达至举报人。如果申请人对初步决定书没有异议,则初步决定即为最终决定。如果申请人对初步决定不满意,其可以对初步决定书提出再审异议申请(Reconsideration)。申请人提出再审异议申请前,在初步决定书公布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可以要求举报人办公室提供含有索赔复审人员作出决定的记录的复印件。申请人也可以在初步决定书公布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请求与举报人办公室举行会议,但举报人办公室就是否召集该会议具有裁量权。再审异议申请以下面两个日期中较晚的日期为起点的60个自然日内提出,(1)初步决定书发布之日;或者(2)如果申请人要求提供含有索赔复审人员作出决定记录的复印件的,申请人收到记录复印件之日。索赔复审人员重新考量再审异议申请后,作出建议最终决定(Proposed Final Determination)。
索赔复审人员作出的决定之所以叫做“建议”最终决定,是因为该决定还需要提交SEC最高领导层——SEC委员会审核,SEC委员会共5位成员,一名主席,四名成员(如图表4)。任何一个SEC委员在建议最终决定作出后的30天内可以提出异议,如果没有异议,那建议最终决定就转变为SEC的最终裁决(Final Order)。最终裁决公布在SEC的网站上(见图表5),当然由于保密条款限制,所有申请人主体信息在此过程中是被编辑过的(见图表6)。
如果申请人对最终裁决不满意,可以在30天内根据上文提及的上诉条款(Appeal)在有管辖权的美国上诉法院进行上诉。
图表4美国SEC组织架构图,截取自美国SEC官方网站https://www.sec.gov/about/secorg.pdf
图表5截取自美国SEC举报人办公室官网, https://www.sec.gov/whistleblower/final-orders-of-the-commission
图表6截取自美国SEC举报人办公室官网,https://www.sec.gov/rules/other/2019/34-85412.pdf
注:
本文部分内容参考2018 Annual Report to Congress of Whistleblower Program ;《1934年美国证件交易法案》第21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