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两件事促使我形成此文,一是报纸上说,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公开表示,“自贸区建立后,根据总体方案提出了扩大服务业和金融改革创新的要求……未来提升园区服务业比重”,也就是如该报所总结的,“服务业是自贸区核心产业”。二是一位著名PE基金的大合伙人问我,该不该在自贸区设立分支机构或者一支新的基金。不管戴主任所言服务业是否包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我个人都认为,一,私募股权投资服务应该是自贸区最重要的服务,二,PE机构一定要在自贸区成立自己的基金。应该说,这两个观点,政府官员恐怕还认识不到第一点,而那些已经入驻自贸区的那些大牌基金不大会明白的向我们解释第二点。
我们早就应该认真的讨论一下PE基金为什么要进入自贸区了,因为好几个月前我就在网上看到过对于弘毅、硅谷天堂这些股权投资基金抢进自贸区的新闻,但其中的动因分析实在让我看不下去。
从负面来讲,在区外,本土混的PE基金正面临不小的困局。困局之一,没钱。2011年之后,PE基金的募资就越来越困难,表面上看是因为IPO停摆致使退出渠道匮乏引致的LP投资热情降低,但根源还是中国经济状况下滑。困局之二,缺投资工具。公众、尤其是融资企业,总有个思维误区,觉得PE基金很有钱、想投谁投谁,可实际上,即使美国那些最有钱的基金玩的大部分也还是银行、养老基金的钱。说起来这还是“没钱”的问题,但我的意思是我们缺把银行、社保的钱转化成投资资金的工具,尤其是“法律工具”。有些人说,IPO已经开闸了,而且审批制马上改注册制,这对PE基金是重大利好,钱更好募。我不这样认为。审核制改注册制后,上市更容易,破发更频繁,造假更便利,审核制下IPO导致的巨大财富效应恐怕不复存在,那投资人为什么要把钱给PE基金呢。
PE看的多了以后你会发现,PE是周转金钱、物资和人才的最佳“中介机构”,这点我们不过多解释,但是从此意义上说,“私人股权投资服务应该是自贸区最重要的服务”,自贸区管理机构给予更多的政策倾斜确有必要。
那么从PE基金的角度看,进自贸区有何好处?通说包括利率市场化帮助降低人民币融资成本、负面清单管理优化投资环境和增加募资渠道、与证券交易所等的合作增加了退出渠道、未来税收政策可以降低PE基金的税赋成本等。这些说法没有什么错,但未免“拿着西瓜皮说西瓜甜”。我的看法是,PE基金应该进自贸区是因为:1、自贸区的环境更利于创业,未来可投资项目更多;2、自贸区内未来会给PE基金带来更多并购业务机会;3、自贸区内将汇集一流的为PE基金提供配套服务的机构,帮助本土PE基金走向国际;4、自贸区的金融创新政策将为PE基金的资金来源提供实质性利好;5、自贸区在便利投资的同时,将有可能提供更为贴近英美法系的商业法律环境,有利于惩恶扬善。
创业的首要动因是财富效应、然后是法律政策对正面和负面的保障、资金帮助、高素质人才、较低的税赋成本等。虽然目前证监会除了简单几条支持性意见外没有具体出台关于境外上市、外资并购的规定,但是从人民银行支持自贸区建设的意见第二-(八)促进企业跨境直接投资便利化、(九)便利个人跨境投资、(十)稳步开放资本市场、(十一)促进对外融资便利化等规定可以看出,创业所需要的财富效应和资金帮助在区内都能更好实现。同时,自贸区总体方案(五)-9则直接说明,要“加快形成符合试验区发展需要的高标准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至于高素质人才和较低的税赋成本,则自无需多说。因此,区内的创业环境将远胜于区外。
并购也将在自贸区内成为PE基金的重要商机。从总体方案规定的主要开放金融服务、商贸、航运等行业,到目前媒体上宣传的已入驻诸多大型企业来看,加上未来区内会有非常多的上市企业,我相信,自贸区会给PE基金带来更多更好的并购业务机会。
自贸区自始采取的是一种对于投资、人才、服务开放的姿态,如篇首所述,发展服务业是自贸区的重点,因此,比区外对法律服务、信用调查服务更开放的自贸区将为区内企业、包括PE基金带来一流的专业服务。
自贸区的金融创新是大家比较热议的话题,我们来看看到底哪些金融创新是对PE基金的实质性利好。总体方案和人民银行的意见对此作了很多规定,包括贸易账户内资金在境内外可自由划转、跨境直接投资无需前置审批、对外融资可直接从境外融入资金等,这些都是利好,但我最关注银监会关于自贸区银行业监管的通知(银监发〔2013〕40号)。该通知第五条规定,“支持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进跨境投资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跨境并购贷款和项目贷款、内保外贷、跨境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业务、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等。”前文我们说过,大众的误区是PE基金很有钱,但其实包括黑石、KKR、德州太平洋这样的大牌基金,他们在进行大宗投资时,常常也是一大半、甚至90%的资金来源于银行的借贷资金,甚至,被投资企业的分红也来源于银行贷款,亦即,银行的钱是投资的主力。我没有仔细去查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监管的规定,但可以肯定,区外银行的资金不能用于、起码是直接用于前述用途,所以,对PE基金而言,这,才是最值得欢呼的政策红利。
关于自贸区的法律环境,上海高院副院长盛勇强在自贸区法庭的挂牌仪式上说,“可以预见,也将出现许多完全不同于区外商事活动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结合自贸区创新改革的定位和特点,自贸区法庭主要以审理与自贸区相关的民商事案件为主,具体包括与自贸区相关联的投资商贸、金融、知识产权和房地产案件,并根据自贸区建设和运行实际,作相应调整。”可以说,自贸区的政策和商业环境将比我们的特区更贴近西方国家,因此我们可以判断,未来无论是在对于知识产权、物权、债权的正向保护更利于PE基金,反向对于企业的违法惩处也将不同于区外,由此为PE基金的投资带来更多保护。
如果说,以上海自贸区为首的全国各个自贸区是中国经济未来再发展的增长点,PE基金则可能是这些自贸区良好运行的润滑剂,积极而有远见的PE基金们未来必将深入到自贸区发展的各个方面攫取一切发展机遇。